3月15日,全县国有资产和债务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召开。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超出席并讲话,县财政、审计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。
会议要求,要严格落实“资产清查全口径”的要求,动态掌握家底,形成专项报告,实现企业、行政事业和自然资源三类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全覆盖。要坚持源头管控,建立重大投资项目论证机制,按照“量力而行、先急后缓”原则,坚决压降不必要的投资项目。要严格执行“在上级下达债务限额内批准新增举债”的要求,坚持同步债券项目实施与财政决算批准审查,有效形成债券“借、用、管、还”全生命周期监督闭环。要进一步健全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衔接的工作机制,开展国有资产专项审计,并将审计报告作为预算执行审计子报告向常委会报告。要结合“数字人大”建设,加快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提档升级,确保国有资产报告可审、可核、可监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