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镇人民政府,各中心社区管委会,经济开发区管委会,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:
《响水县2022年再次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》已经县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响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2年6月26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响水县2022年再次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
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,应对农资市场价格上涨形势,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,根据《财政部关于再次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》(财农〔2022〕46号)、《江苏省2022年再次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》(苏财农〔2022〕41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县实际,制定如下实施方案。
一、关于补贴对象、补贴依据和补贴标准
(一)补贴对象。补贴发放对象为全县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,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,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、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、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。
(二)补贴依据。补贴依据为2022年夏收小麦播种面积和在田的水稻、玉米、大豆播种面积。
(三)补贴标准。补贴标准全县范围内统一,根据省下达我县的补贴资金总额547.57万元及各镇(区)统计上报的2022年夏收小麦播种面积和在田的水稻、玉米、大豆播种面积确定。
二、相关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由各镇人民政府、中心社区管委会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(以下简称“镇(区)”)负总责。镇(区)财政部门负责向村民委员会提供农户“一折通”基础信息和补贴数据批量导入“一折通”系统工作;镇(区)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补贴面积数据的采集、核实和汇总上报工作,及时将核对无误的农户补贴面积数据等信息提供给财政部门;村民委员会负责农户补贴的申报登记工作。镇(区)、村民委员会对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。各镇(区)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,指定专人分管负责,明确职责分工,密切部门合作,切实抓好补贴发放各项工作的落实,及时处理涉及补贴的信访事项,确保补贴资金及时、准确发放到农户。
(二)规范发放流程。各镇(区)要比照《响水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(耕地地力保护)实施方案》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流程,认真做好补贴面积登记造册、公开公示、核实审定、汇总上报等工作。补贴资金专款专用、专账核算,全部通过《江苏农民补贴一折通》信息系统发放,款项摘要统一注明“一次性补贴”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、挤占、挪用补贴资金。各镇(区)要在7月10日前完成补贴清册登记、核实公示、汇总上报工作,补贴资金7月中旬通过“一折通”系统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。
(三)严格监督检查。各镇(区)和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补贴发放档案,及时整理归档补贴发放相关资料,妥善保存,以备检查。补贴资金纳入镇(区)财政就地就近资金监管范围,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,切实加强资金监管。县财政局、县农业农村局、各镇(区)要建立补贴资金监督检查机制,加强补贴发放工作监管,严肃查处违反补贴政策规定的行为。
(四)强化政策宣传。各镇(区)和相关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,释放国家重农抓粮的积极信号。镇、村干部要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,深入村组、农户宣讲政策,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、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、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。
附件:
1.2022年度再次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分户登记清册
2.2022年度再次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分村汇总表
3.2022年度再次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情况汇总表
附件1
2022年度再次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分户登记清册
响水 县(市、区)乡(镇) 村(盖章) 组 | ||||||||||||||
序 | 户主 | 户主身份证号 | 小麦 | 稻谷 | 玉米 | 大豆 | 粮食播种面积 | 应享受 | 补贴 | 补贴 | 联系电话 | 户主 | ||
1 | 2 | 3 | 4 | 5 | 6 | 7 | 9 | 10 | 11 | 12 | 13 | 14 | ||
—— | —— | 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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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民委员会主任(签名): 数据采集人(签名): | ||||||||||||||
县级举报电话: 0515-868823030515-86882028 乡镇举报电话: | ||||||||||||||
注:表中10栏=4栏+5栏+6栏+7栏+8栏 9栏≧10栏 | ||||||||||||||
附件2
2022年度再次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分村汇总表
响水 县(市、区)乡(镇)人民政府(盖章) | |||||||||||||
序号 | 村名 | 补贴组数(个) | 补贴户数(户) | 小麦面积(亩) | 稻谷面积(亩) | 玉米面积(亩) | 大豆面积(亩) | 粮食播种面积(亩) | 应享受补贴面积(亩) | 补贴金额(元) | 备注 | ||
1 | 2 | 3 | 4 | 5 | 6 | 7 | 8 | 10 | 11 | 12 | 13 | ||
合计 | —— | —— | 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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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镇负责人: 填表人: | |||||||||||||
注:表中11栏=5栏+6栏+7栏+8栏+9栏 10栏≧11栏 | |||||||||||||
附件3
2022年度再次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情况汇总表
响水 县(市、区)财政局(盖章) 响水 县(市、区)农业农村局(盖章) | |||||||||||
序号 | 乡镇名称 | 补贴村数(个) | 补贴户数(户) | 小麦面积(亩) | 稻谷面积(亩) | 玉米面积(亩) | 大豆面积(亩) | 粮食播种面积(亩) | 应享受补贴 | 补贴金额(元) | 备 注 |
合计 | |||||||||||
注:此表于补贴发放结束后,由县(市)财政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汇总,行文报送省财政厅、省农业农村厅,市辖区由设区市汇总上报。省戒毒管理局、省监狱管理局、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、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、融通农业发展(南京)有限责任公司参照此表。